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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进我区的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区政协委员视察我区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5月28日,区政协根据今年政协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安排,由黄水记主席带队,组织机关单位组的委员及部分港澳委员,结合龙允谦委员关于《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抓好城镇居民的医保、社保及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让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提案(131号),开展关于城镇职工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专题调研活动。区政协副主席谭广清、黄富林,秘书长张桂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汤镇、区卫生局副局长林艳玲、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君民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该次调研活动。
    政协委员们先后参观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医疗保险服务基金管理中心,并听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的情况汇报,了解到:
    第一,在城镇职工社保、医保方面。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这个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摆在重要工作位置,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目前,我区建立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1987年1月起动,失业保险在1986年7月起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在1996年起动,医疗保险在2006年3月起动。参保对象是花都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截至2008年3月,全区共有3,979个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8,95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8,297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7,88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7,37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413人,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04,206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767万元。现由区社会保险基金每月支付退休待遇的有8,979人,人均退休费1,257元。做到所有企业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实现省、市提出的100%社会化发放的目标。领取失业待遇平均每月1,129人,鉴于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根据上级的要求,区委区政府经研究同意每年拿出2,000多万元增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届时每月人均退休费达到1,474元,社会保障水平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后,由于各种原因,有5,000多名企业退休人员一直未能参保,他们意见很大,多次上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认真调查研究,将这5,000多名退休人员划分为三种人群,即“大病统筹”人员2,788名,社会申办退休人员260名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1,988人,制定相应的参保资助办法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在多方努力下,区政府在2007年同意分两期出资1,210万元用于补足区“大病统筹”人员整体参加医保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差额。目前,这2,788名退休人员已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享受医保各项待遇;计划出资500万元解决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区医保办已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受理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申请政府资助参加医保;同意由区财政借资3,800万元,用于解决1,988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各项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医保服务网络,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向各镇延伸,方便群众就医和购药,全区现有医保定点医院28家,定点药店38家。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和大额医疗费救助近20万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我区平均住院费用自费率控制在5%左右,在广州地区属于比较低的,同时次均住院费用也是较低的。个人医疗费也不断减负,从2007年7月起,将糖尿病、高血压等五种最常见慢性病和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三种门诊特定项目的门诊费用纳入记账业务,现在五种常见慢性病每月可获得200元的额外门诊医疗费,每月都有1,500人次以上享受这项待遇,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
    汤镇局长还表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一步将着力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积极做好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以及解决三类历史遗留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的处理意见的相关实施工作,切实把老有所养作为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惠民24条”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二是加快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三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四是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第二,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
    区卫生局自2004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配套、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进行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服务等措施,全面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据统计,2005年全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27万多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数的66%;2006年35万多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数的86.5%;2007年39.4万多人,占全区农业总人数的95.5%;2008年达到了41.6万多人,占全区农业人口数的99.5%,完成了广州市政府当年下达给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标任务。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由2005年的人均50元,增加到现在的人均1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30元不变,广州市财政补助人均5元,区财政补助人均50元,镇财政补助人均15元。另外,区财政每年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每人5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全区特困人口及五保户全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全部由区、镇两级财政给予解决;去年开始,我区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也由区残联及市财政共同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启动。三年多来,全区共筹集资金1.22亿元,其中农合基金1.15亿元、医疗救助基金668.6万元。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4月底,全区参合农民共有70,316人次住院,补偿总金额达到7525.1万元,人均补偿达到1070.2元;若按照每个家庭4人计算,三年来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惠及的人数达到28.1万人。另外,有1,412人次获得388.3万元的医疗救助,人均获得救助2,750元, 其中有五保户、低保户家庭的526人次获得54.6万元的医疗救助。
    在逐年增加筹资额的基础上,区卫生局及时调整报销比例,尽可能的使参合农民获得最大实惠。参合农民的人均补偿2005年为795.2元、2006年为906.8元、2007年为1114.8元。住院补偿占住院总费用的比率(补偿比率)2005年为17.2%,2006年为21.1%,2007年为25.3%。今年1-4月份,人均补偿达到1484.6元,补偿比率达到33.1%。
    林艳玲副局长在视察中补充,区卫生局根据潘潇书记的指示精神,经研究提出了“农村卫生站免费为农民治病”的试行方案。目前,这项试点工作已于今年五月一日正式启动,全区共有16条村3.6万多村民享受到在村卫生站免费看病。此项工作将使我区建立起“农民小病不出村且可免费治疗,大病住院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视察后,政协委员们一致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日益重视下,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能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我区的城镇职工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三项工作,成绩显著,社会反响良好。同时指出,开展这三项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远未建立,保险层次单一。我区现仅建立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人群非常狭窄,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和农村的农民都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要建立和完善我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任务相当艰巨。
    二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目前我区社保、医保的参保人数仅有9万人左右,参保率不到30%,而番禺已达到42万人,增城也有13万人,比增城要低,与从化持平。主要原因是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还比较淡薄,非公有制企业和外来工参保率偏低,企业少报、瞒报参保人数的问题较突出,企业老板认为参加社会保险增加企业的成本,加大企业的负担,能逃避责任则想尽办法逃避。没有认识到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加上社会保险关系转接仅统筹地区内可以转移,统筹地区之间无法转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三是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缺乏法律依据支持。目前,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缺乏法律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难以及时、准确了解,只能依靠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企业的自觉性,缺乏强制手段,再加上劳动监察队伍人员少,力量薄弱,造成监管不到位。
    四是就医监管难度较大。一方面,如何妥善处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能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始终是一个关键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我区毗邻广州市区,相当一部份参保病人热衷于到大医院看病和使用进口药,想方设法地要求去广州的大医院就诊,造成小病大治和难以监管(去广州治疗前不在区医保办备案,出院后拿着药费单要求报销,医保办连患者是 否是参保人本人也难以核实,但不予报销的话,就可能导致上访等问题)。
    五是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偏低。目前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仍偏低,离广东省要求的报销比例及补偿比率还有一定的距离(广东省今年提出报销比例要达到:镇级60%、区级50%、市级30%,补偿比率不低于40%;目前我区报销比例:镇级60%、区级40%、市级20%,补偿比率33.1%),这样势必影响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进一步发展。
    六是难以保证稳定的基金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是自愿参加,每年都要宣传发动,重新登记一次,因此,每年政府必须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发动和筹集资金才能达到一定的参合率,以保证基金的适当规模,保障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在目前我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意识薄弱以及经济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参加合作医疗的主动性、自觉性还不是很高,如何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是目前我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一个较大难题。
    七是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随着参保和参合人数的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业务量大大增加,并经常处于超负荷状态。
    为此,政协委员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的有关领导踊跃建言,积极献策,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和有效措施,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区政协办公室归纳整理如下,供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参考:
    一、建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做好资金需求量的预测,尤其是对初步测算出的15万多被征地农民的经费预算,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让区财政局统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率。
    二、建议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适合花都实际情况的城镇居民社保、医保的准入制。
    三、建议加快农村卫生站的覆盖率,推动我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早日建立。
    四、建议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逐步提高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及时调整报销方案,使参合农民获得更大的实惠。
    五、建议继续加强对农合资金运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
    六、建议区委区政府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应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城镇居民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工作的投入,办好这项民心工程。
    七、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大力宣传城镇居民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居民群众参保参合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八、建议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困难居民、群众的参保参合问题。
    九、建议加强对区社保、医保及农合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服务素质,为参保群众和参合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建议进一步改善区社保管理中心、区农合办的办公条件以及妥善解决人员编制问题。
    李君民副主任表示,区政府今年将增加200多万退休补贴,推进我区城镇职工的社保工作,并正摸清目前被征地农民的底数,将于下半年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同时强调,要推进城镇居民社保、医保工作,一定要注重思想认识问题,并可借鉴农合做法,目标分解,抓好落实。
    最后,黄水记主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大力推进城镇居民社保、医保以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打造宜居城市首善之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建议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合力推进我区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工作,切实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用制度来完善我区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保、医保及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形成全党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提高社保、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共享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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