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站外搜索
google百度雅虎

人事任免

关于潘静文等三人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各镇人大、新华街人大工作室:
    经2008年1月4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潘静文的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黎伟昌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符湛明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主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花都区信息化办公室
版权所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05082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