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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关于李晓东、刘锦兴任职的通知
经2008年1月30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李晓东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锦兴为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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