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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及有关工作的通知》(会考〔2008〕36号)精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
二、 准考证重新领取: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需要更换领取,请各考生于8月12—22日凭原准考证、身份证到原准考证发放地点(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51号会计学校花都分校)领取。
三、其他:本次考试除考试日期调整外,考试大纲、考试题型和考试时间长度等不变。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通知。 花都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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