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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配套设施用地租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我中心对花都汽车城体育及配套设施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租赁地块位于花都汽车城飞峨岭,总面积2321亩,土地用途为建设体育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控规》为准),以完善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生活配套设施。该地块按现状租赁,原项目主体的投入有待解决。


    二、竞投最低价、竞价增幅及保证金


    竞投最低价为年租金1500元/亩(总租金约350万元/年),租金每5—10年递增一次。租赁期限为50年,到期后地上所有物业由政府收回。竞价增幅为50元/亩。竞投保证金为1000万元,须于2008年8月22日下午5时前到达下列帐户:


    收款单位: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花都华城分理处


    帐    户:44001551503059168168


    三、开发建设要求


    租赁地块内建设的体育及配套设施与山顶公园、飞鹅岭公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由竞得人实施,山顶公园建成后须向社会免费开放。


    四、竞租人资格


    1、竞租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发改部门(含市级)有关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体育配套设施项目的立项或建设单位批复文件。


    2、有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内龙头骨干企业提供生活配套设施服务的业绩与经验。


    3、竞得人取得用地后前三年的总投资额应不少于2亿元。


    4、竞得人须履行原项目主体与政府所签订有关合同中义务,理顺与原项目主体关系。


    5、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地价、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租。


    五、竞租手续办理


    竞租人应详尽了解出租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租申请则视同对本地块的挂牌文件、项目、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已全面了解清楚、且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公告时间为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24日,申请人须于2008年8月8日至2008年8月18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向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出竞租申请,并索取有关挂牌租赁的资料。经审核申请人竞租资格后,将在2008年8月20日前发出竞租资格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申请人的竞投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8月22日前到达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竞投保证金必须由竞租申请人交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指定银行帐户的为无效申请。符合竞租资格的申请人凭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出具的竞投保证金收据进行报价,本次挂牌提交报价单竞价截至时间为2008年8月24日12时。竞投保证金于2008年8月28日前退还。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竞得人确定方法


    符合竞租资格、报价高于起始租金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在挂牌期满即时与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后半个月内与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八、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地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路银丰大厦南塔20层,咨询电话:(020)86822848。


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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