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目的是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和管理。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登记部门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税务登记证实行一年一验证、三年一换证制度,验(换)证工作由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税务登记的验证标识及换发的新税务登记证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
税务登记验(换)证报送资料要求
纳税人办理验(换)证手续应填报《税务登记验(换)证登记表》,同时附送下列资料:
1、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税务(扣缴税款)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