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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区范围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地区考察人员的有关资料收集、把关、审查、上报及签证工作;外国商人、华侨港澳同胞人员前来花都考察、投资办厂等商业活动期间的入境签证工作;全区外事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区各级因公人员在出国(境)前的外事纪律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全区因公护照(通行证)注销登记工作。
二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办证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报告---所在单位一把手签名盖章---主管业务部门领导签名盖章。 (二)申办人备齐所领资料,报送花都区外事办审核----报分管外事办副区政府领导签名盖章-----送广州市外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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