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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规定:
(一)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证件转入换证: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三)达到年龄换证: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信息变化换证、证件损毁换证和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港澳居民申请国内驾驶证的身份证件是港澳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或护照;台湾居民的身份证件是台湾身份证,以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外国人和华侨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居留证件包括居留证、暂住证或《暂住登记表》等,按规定不核发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华侨,应出具暂住地公安机关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台湾居民应出具经当地台办审核的《台湾居民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申请表》;未在内地暂住的香港、澳门居民无需提交暂住登记证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转入换证、变更登记项目换证和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港澳、台、外国人(包括华侨)在广州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时,免身体检查);
(四)机动车驾驶证。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港澳、台、外国人(包括华侨)在广州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的第一次换证时还需提供驾驶证档案(已由各市取回的除外);
(五)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装(非制服)的红底光面小1寸(32mm×22mm)彩色照片3张(人像头部应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
(六)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七)办理从事营业性运输办理营运登记或撤消的,除按第(一)、(四)点要求外,还需营运资格证及复印件,办理撤消的应由本人持主管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八)持证人申请准驾记录降级的,由本人亲自办理。
三、驾驶人换证,持以上资料,按规定期限办理。广州市和港澳、台、外国人(包括华侨)驾驶人可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岑村)、白云分所(机场路406号)办理,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驾驶人到当地车管分所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市局:110;交警支队:86564481;车管所:83115303。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