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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孩投靠父母入户广州需满足何种条件?
答:根据广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小孩投靠父母入户,凡符合下列范围的均可受理: 1、1992年至199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孩; 2、1998年7月22日后出生的小孩,已在外地办理了入户手续的; 3、1988年3月1日至1990年2月28日出生的小孩(即今年达到升初中年龄的小孩); 4、不属当年升初中年龄段,但确是升初中的小孩; 5、父母已离婚,判给本市一方抚养的未成年小孩; 6、父母双方的户口均在本市(包括父或母一方已故),但户口在外地的小孩。 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被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后出具有关证明的,均可申请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