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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证条件
符合《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2、具有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证书)(初级)或者《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证书》(五级)。
二、办证时间
区财政局每周二受理《资格证》送审工作,并于下周二完成办证工作。
三、办证程序
我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统一使用广州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软件。所有办理《资格证》申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的人员,首先到区财政局领取有关表格,并登录网址:WWW.GZACCOUNT.GOV.CN, 上网输入自己的有关资料,然后把所需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送区财政局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的结果查随时上网查询.
四、其他事项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聘请从事会计工作后,必须在30日内,到管辖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2、会计从业资格证每两年年检一次(下一次年检时间为2004年),没按规定年检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作废。
3、每个会计人员只能持有一本会计从资格证,如有两本以上按有关规定处理。
4、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凭报重办。
5、自会计类专业毕业之日起超过2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持证人员未年检或没有年检的,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方能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6、花都区日常管理部门编码:11001
7、会计业务查询电话:868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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