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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办事程序

一、办事项目:
    职业技能鉴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办学审批(指职业技能培训办学)。
    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度班)

二、办理程序、时限
    1、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资料:身份证、工龄证明、免冠大一寸黑白相片两张。
    办理程序:审验相关证件、资料??填写《职业技能考核呈批表》后,由本部门安排考核时间,经应知应会考核合格,报有关部门审定发证。
    办理时限:申报人经安排技能鉴定合格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一周内发证。
    收费标准:(依据):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须交考核鉴定费和证书费,各工种交费不同,具体按粤价函【1998】132和276号文执行。
    2、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
    提供资料:申办报告、有关办学资料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审验相关证件、资料??填写《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经审定后,发放《办学许可证》。
    办理时限:审定及批复时间共八周。
    3、技术工种(含特种作业)培训。
    提供资料:身份证、单位证明、免冠小一寸黑白相片4张。
    办理程序:填写报名表(特种作业须体检、交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注册。
    办理时限:即日报名注册、即日安排培训时间。劳动预备制度班注册时间为每年九月份至十月上旬,十月下旬开课。
    收费标准:各类技术工种培训收费标准按粤价函【1998】132号文执行。 

 
主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花都区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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