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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流动人口到我区就业需要办理那些证件?
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就业、需要居住超过1个月,16周岁以上的非本市辖区户籍人员,应当向暂住地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申领IC卡暂住证、办理及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由用工单位缴纳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主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广州市花都区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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