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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8805079X9/2024-00119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4-24
名称: 花城街机构及职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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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街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4-04-24  浏览次数:-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负责街党工委、区人大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机关文电、信息、重要会务、督查、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外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牵头、会同司法所及其他机构开展依法治街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统筹协调区政协交办工作的落实,配合做好区政协换届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跟踪、监督工作;负责上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拟订本街道财政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街道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街道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抓好财源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完成税收征管和财税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推进村(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建设,配合做好街道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换届工作;统一对街道党建指导员和社区组织员进行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落实各级干部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做好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区管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负责区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和属地管理干部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承担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核算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负责街纪工委和区监委派出花城街道监察组日常工作;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负责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检查和执纪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负责对辖区内村(社区)监察站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督促发挥作用;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受理街党工委管理的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和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查处街党工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党员的违纪案件和监察对象的职务违法案件;负责接收审计单位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并实施调查核查。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落实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住房保障、老龄、慈善、残疾人等便民服务政策;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治工作;负责街道区划地名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区域边界纠纷;负责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发动和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街道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纳入集中受理和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协调“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推进市、区、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社区)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本街道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员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合理划分基础网格单元,推动实现“多网合一”。

(五)综合治理办公室(禁毒办公室)。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配合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基层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和影响重大的案件;协助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的组织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协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打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承担街道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下设一、二分队。依托“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在辖区内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执行花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执法行动;负责本辖区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配合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协助和配合区直有关部门或其他镇街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解决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引导街道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承担企业服务管理相关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统筹辖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物价管理、矿业能源管理及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落实科学技术政策和相关要求;负责对口协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拟订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协助实施耕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指导和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区域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负责辖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各建设单位相关工作,处理有关建设方面的纠纷案件;负责辖区土地利用、开发和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及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承担物业管理职责;协助做好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负责道路、桥梁、停车场、绿道的管养和村镇道路照明的建设、管养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等服务管理工作;协助提供违章建筑的规划定性;协助开展燃气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协助辖区各单位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拟订水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负责辖区水务设施运行管理。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负责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防相关工作;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推进应急平台对接和日常使用维护,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接受上级应急指令调动;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震等工作;负责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应急物资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牵头、指导、协调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