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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花都区物价局政务公开目录
2008-06-06
                          区物价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机构职能类

主要职能、内设机构

互联网

长期公开

规范性文件类

 

互联网

及时公开

价格管理权限

   区级物价部门的价格管理权限

一、省授权管理的价格主要有14项:

    1 殡葬服务费;

    2 机动车强制保养及服务价格;

    3 出租车挂靠费、综合服务费及承包费;

    4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的住宅(不含别墅)的物业服务收费;

    5 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6 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护费;

    7 清洁服务费和除“四害”服务费;交通事故拯救费、违章、故障、事故车辆拖车费;

    8 公路汽车运输客货站场收费;

    9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10 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及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中等学校高等学校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

    11 拘留人员生活费、戒毒所强制戒毒费;

    12 民爆器材仓储、运杂费等流通费率或销售价格;

    13 公益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的收费;

    14 地价和出让底价的核定。

        二、广州市授权管理的价格主要有以下9项:

    1、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

    2、生猪等畜牧定点屠宰加工费;

    3、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

    4、自来水价格;

    5、污水处理费;

    6、生活垃圾处理费;

    7、区域性管道燃气价格;

    8、公共汽车票价、出租小汽车运价(未完成公交化改革的,由区物价局管理;完成公交化改革的,只在区行政区域内运行的由区物价局管理,连接老市区的由市物价局统一管理);

    9、旅游景点门票价格。

    对省授权管理的项目,广州市物价局明确规定:只涉及本地区、不影响全市的,由区物价局制定价格,与老市区相联系以及影响全市的,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价格。区人民政府或物价局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要报市物价局备案。

互联网

长期公开

便民服务类

区物价局地址、价格投诉电话、传真

互联网

长期公开

工作动态

价格管理工作动态

互联网

随时公开

 



地址:新华镇花城路28号二、三、四楼
电话:86838280、86815163  传真:86805205

 花都区物价局网址:http://www.huadu.gov.cn/hdzwgk/wjj

价格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