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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案例曝光

发布日期:2024-09-23 14:42    文章来源: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4年5月,汤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途经迎宾大道新都桥路段,被检查发现有严重超载超限行为。经称重检测,该车辆车货总质量102.4吨,超限率108.98%,为典型的“百吨王”违法运输行为,花都区交通管理部门对涉事主体采取了处罚和整改措施。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五条规定,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区交通运输局按规定责令事主卸载超限货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敬告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规经营,保障运输安全。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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