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打造广州北部综合门户和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源,带动粤北地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贡献花都力量、展现花都担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花都区实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定《广州市花都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意见期限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6日(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的方式,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意见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通过EMS邮政寄至广州市花都区凤华路13号五楼505室。
联系科室:建筑废弃物管理科
联系电话:36808882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