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6809889)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分开 | 人事科 |
机构职能 | 权责清单、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权力运行图 | 审批科、人事科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2 | 部门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解读内容等 | 制定文件的科室(单位) |
3 | 行政执法 | —— | 行政强制、其它行政执法信息 | 执法科、法规科、治违科 |
4 | 办事指南 | —— | 网上办事大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审批管理科牵头,业务科室(单位)按职能负责 |
5 | 工作动态 | —— | 工作动态、活动动态、 | 人事科牵头,生工作动态的科室(单位) |
6 | 财政预决算 | —— | 局机关、局属各独立预算单位每年度的部门预决算等 | 办公室牵头,局属独立预算单位 |
7 | 政府采购 | —— | 本机关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招标公告等 | 采购项目部门 |
8 | 其他 | —— | 公示、公告、声明以及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制定文件的科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