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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6800E/2024-00087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19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聘请服务公司处理具有回收价值废旧物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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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关于聘请服务公司处理具有回收价值废旧物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浏览次数:-

  我单位现有车辆废旧外胎、废旧电池、废旧车辆零配件、过期灭火器、废旧塑胶垃圾桶和金属果皮箱、废铁和废机油等废旧物资一批,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作回收处理。为切实做好物资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单位现就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事项在网站上公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

  二、资产名称、数量

  车辆废旧外胎、废旧电池、废旧车辆零配件、过期灭火器、废旧塑胶垃圾桶和金属果皮箱、废铁和废机油等废旧物资一批。

  三、现场勘查时间

  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5日(9:00-18:00)

  四、服务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拆卸、运输服务,在我单位规定时间内搬完并清场。

  (二)拆搬物资时必须听从我单位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损坏其他设施,运输及拆、装、卸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车辆、人身、财产和其他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我单位无关。若因拆搬物资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据实赔偿。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回收处置信息化电子设备相关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回收处置信息化电子设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六、报价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回收处置信息化电子设备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请下载附件打印后填上报价须加盖公章)。

  七、报价方式

  请各报价单位在遵循市场价格的前提下,按项目要求进行报价。请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用信封密封包装,于2024年7月25日18时前上交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办公楼保安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868130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二路20号之一413室

  附件:废旧外胎及电池、废旧车辆零配件、废铁等废旧物资明细报价单.xlsx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