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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856P/2024-00038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15
名称: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尽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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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人人尽责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今天,2024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让我们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的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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