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我国第36个保密宣传教育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常识,共同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请各位公民严守保密法,共同守护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