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修订后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区财政局召开《反间谍法》学习会,学习会由区财政局张丽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
会上强调,我局要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内容,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
会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局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防范和制止间谍行为,做到人人知晓12339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站(www.12339.gov.cn),发现间谍行为,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