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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346A/2024-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名称: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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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2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发展改革局党组进行巡察。2023年7月11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推动党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上形成整改合力

  及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开展问题整改、跟踪整改进展效果,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编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

  印发《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进展情况,逐个问题找对策、逐条标准定措施、逐项工作落责任,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三)全力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上下更大功夫,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的重要抓手,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召开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要求,将巡察整改实效转化为发展成效,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开展理论学习。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领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上下功夫。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

  2.提高谋篇布局能力。

  一是组建规划研究学习小组,加强科室间联动学习合作研究,提升统筹衔接和整体谋篇布局能力。印发《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立规划研究学习小组的通知》,组织科室联动对重大文件政策进行研讨并修改完善。

  二是自行编制《广州市花都区碳达峰碳中和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30年)》《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花都(片区)改革事项表》,逐步降低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研究比例。

  三是加强统筹谋划。按照《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花都(片区)实施方案》6大试验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已印发实施《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广州花都(片区)2023年度工作要点》。

  3.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深入研究涉发改牵头任务,形成了《关于审议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报告的请示》《关于审议广州市花都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请示》等37份请示上报,形成了《关于全区工业经济领域稳增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花都自来水公司水价调整事宜的情况报告》等3份报告上报。

  二是强化对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的统筹抓总力度。研究先进地区创新经验,升级修订《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推出更具突破性、开创性的举措。

  三是深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印发《广州市花都区现代物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州市花都区轨道交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立花都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关于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30年)》等文件,推动形成更具韧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

  四是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制订党组班子成员和科室调研清单,班子成员以《努力破解一业独大难题,优化全区产业结构》《探索信用+农村金融服务示范点创建,扩大“农户信用绿码”

  应用成果转化》《关于我区大湾区建设进展的情况分析和建议》《加快推进我区光伏能源开发利用的对策建议》《开展花都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使用情况调研》《紧抓项目促投资,培育壮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于“乙类乙管”措施下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认真协调推动解决。

  4.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

  一是印发《广州市花都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2023年工作要点》,推动新上项目开展节能审查,督促市区监管用能单位按时填报能报系统、参加节能培训以及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根据《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版)》,已编制《花都区已建、在建、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对已建、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

  二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修订政务业务督办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提高督办工作质量。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负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督办岗(专职或兼职)组成的分级负责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解决完成督办事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三是成立重点项目推进专班,制定花都区2023年“攻城拔寨”重点建设项目三级责任人表,倒排工期、制定新开工项目节点清单,印发《花都区关于推动“攻城拔寨”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竣工投产的工作方案》。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已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等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5.增强法规意识。

  一是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局党组重点研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和科学决策能力。

  二是按规定时限完成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及时公示收费批复,让家长能够详细了解学校新生的收费标准,促进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化。

  (二)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修订并完善党组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工作要求,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局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认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是制定《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是在认真参加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基础上,组织纪检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提醒谈话、谈话提醒、教育回访等监督手段的运用和台账管理,提高纪检队伍素质能力。

  7.堵塞风险防控漏洞。

  一是采购和验收岗位分离。落实专人专职,分别做好采购、验收工作,并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并建立采购台账。

  二是加强对《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精神的通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通知》等采购制度的学习,完善验收材料。

  三是制定《区发展改革局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签订前置审核,并协同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8.加强资金资产管理。

  一是组织学习工会经费相关规定。组织工会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试行)》(粤工总〔2018〕5号)、工会财务制度等工会经费相关规定,完善《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学习《花都区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再次重申落实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完善公务用车费用开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

  三是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清理核查账目,立行立改,已于2023年9月份全额上缴存量资金及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强化党组核心作用。

  一是修订党组工作制度,并组织党组集中学习修订后制度,做好党组会讨论详细记录。

  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局党组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参照上级文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管理制度》。

  四是成立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团组织作用,在组织主题党日、结对共建、基层治理、志愿服务、重点任务攻坚等党建活动中,吸纳团员青年参与。

  10.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党务培训,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相关规定和工作指引,深入学习党费使用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得到严格落实。

  二是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讨论研究经费支出等事项,按照机关党委会议定事项,按程序提交至党组会议。

  三是切实把好各类材料审核关,以严谨态度做好党务工作。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是多种途径增加专业型人才储备。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沟通协调,通过新招录公务员、调任、转任、“优才计划”等多种途径增加专业型人才储备。积极组织局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执法队伍。

  二是定期提出轮岗建议。完善《全局公务员任职情况一览表》,对全局干部任职时间进行逐一梳理,按要求对临近轮岗期的同志提出轮岗建议,根据干部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多方面考虑,提出干部轮岗方案。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用人谈话流程。设立人事谈话专项记录本,谈话相片同步整理。做到凡提必谈、凡进必谈。

  12.强化档案管理。

  一是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将8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纳入该制度,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细化管理工作要求。

  二是专人专责,规范借阅流程。明确人事干部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责任人,做好外借手续登记。

  三是定期归档,补齐缺失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按要求进行归档。

  13.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一是全员证件摸查,集中统一保管。通过微信小程序“移民局”,对全局干部职工证件持有情况和出入境情况进行摸查,建立证件登记台账。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流程。根据区委组织部最新工作规定,结合实际,修订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审批流程。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纪律意识。围绕上级部门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培训。

  14.提高安全工作意识。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储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企业组织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在局大楼显著位置制作消防宣传展板,并在平常尤其是重大节假日(如五一、中秋、国庆节)通过微信、粤政易工作群、收视收听消防视频等方式对消防知识进行了消防知识学习宣传。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面

  15.切实抓好广州市涉粮问题区级专项巡察指出问题整改。

  一是完善粮食应急网络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粮食应急网点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调整优化全区粮食应急网点的布点,完成全部粮食应急网点牌匾悬挂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将炭步粮所炭步库区和水口库区避雷设施项目纳入年度维修项目计划,并完成建设和验收。

  三、巩固深化整改、推动更大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区发展改革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区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3条意见建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系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局党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事项不反弹,改彻底,把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解决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二是着力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紧扣我区高水平规划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任务要求,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落实,统筹协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的调研力度,找实找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形成对策意见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当好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36891913,信箱地址:花都区松园大道13号大楼1楼纪检监察组信箱。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