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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7171/2023-00020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3-20
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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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花府办函〔2016〕17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数量为84项,其中82项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保留、市委托管理、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含备案事项)对外公开,“属地公共区域,一、二级风险等级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技防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核准”“属地公共区域,一、二级风险等级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技防重点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验收”因涉密未能进行网办。

  2022年,我分局的行政许可申请量为128900件,其中受理量为124626件、不受理量为3335件;行政许可办结量为124626件,其中审批同意量为123245件、审批不同意量为1381件。

  (一)依法实施情况。

  2022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认真办理审核审批业务,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诺制等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严守服务承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不断优化流程,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本局均能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上级机关完成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我分局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不断简化材料、压减审批时限、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在现有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改革下,我分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减时间达93.17%、即办率达79.27%。(目前因为“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3项出入境事项在法律法规限制下,必须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指纹等信息)

  (二)公开公示情况。

  2022年,我分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截至目前,本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和答复,及公开咨询等均顺利开展。

  一是扩宽公开渠道和完善公开设施。在各办事窗口设置电子显示牌、印制发放便民小册子等,使办理事项能够更加直观、清晰。在全区的公安派出所、办证大厅全面设置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通过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等,有效指引群众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其他事项。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良好。我分局2022年在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通过信用广州网站录入行政处罚决定8条、行政许可信息33条、行政强制129条。三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我分局2022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申请均依法答复办结。

  (三)推行标准化情况。

  一是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我分局办理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上级机关的要求编制、印发各类《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并粘贴、放置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专业服务大厅的显著位置;2022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许可事项目录,明确每事项的受理清单和申请材料样本,厘清行政许可职权,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媒体上公示。二是做好市级行政权力承接工作。从2021年3月1日起,根据市公安局审批管理处向市局呈请《关于签订行政委托协议的请示》,我分局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和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穗府令[2021]第178号),做好7项行政许可、3项其他行政权力和11项行政处罚共21项委托各区公安分局办理的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工作。三是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我分局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我分局行政审批过程中无违法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

  (四)创新方式情况。

  一是“枫桥式政务服务大厅”试点培育工作成效突出。

  2022年1月10日,我分局政务服务专厅因“软硬件基础好、窗口服务管理到位、工作积极性高”被市局在全市25个公安综合办证大厅中选定为试点培养对象。为顺利推进“枫桥式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试点培育工作,我分局于3月30日印发《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公安政务服务专厅开展“枫桥式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试点培育工作的方案》(下称《试点培育方案》),建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红斌担任组长的“枫桥式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担任成员,下设试点培育办公室,搭建工作推进联络名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方案共有三大工作十二小项,涵盖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服务创新、服务效率、宣传效果等,确保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工作。

  2022年至今,我分局根据《试点培育方案》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外树形象,花都公安形象整体提升。公安政务服务专厅通过大屏幕标识、背景统一标识、窗口统一标识、指引标识升级形象,同时端树窗口工作人员着装要求、应答要求、接待标准等工作准则,确保花都公安形象更加亮眼醒目。二是内提质效,审管队伍素质明显优化。编撰审管工作细则,做好人员培训,推进工作考核,选树优秀审管人才;通过民情民意反馈落实“回头看”,确保“12345”热线、“好差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确保监督工作实效化。三是务实创新,不断培植花都公安特色。公安“一件事”汇集窗口成功试行,成为线下“一件事”事项统一入口;“一件事”办理预约可实现“多事一号”;职能公安业务综合窗口成功试行,涉企业综合窗口实现统一对外办公,涉个人综合窗口实现6项业务实行,并成为首个将“无犯罪记录证明”来函查询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分局;便民服务持续升级,优先服务、代办服务、手把手网上办理指引服务等便民举措广受好评。2022年至今,我分局共获得表扬信20余封、表扬留言700多条,锦旗6面。四是加大改革成效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企业群众知悉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花都公安”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广,确保便民利企举措落实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我分局完成2022年花都公安“放管服”改革宣传视频拍摄,全面形象地展示花都公安政务服务风采。

  二是“一窗通办”创新试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自市局于2022年6月1日将我分局选树成为“一窗通办”创新试点单位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市局审管处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于6月20日印发《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推行“一窗通办”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一窗通办”创新试点工作专责小组,由王红斌分局长担任组长、朱海山政委担任副组长、其他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作为成员,并由分局法制大队牵头,治安大队、人口大队、交警大队等作为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工作开展以来,我分局一是成功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专厅统一标识工作,对专厅服务区域、工作背景墙、窗口设置、指引标识等面向群众的公共区域进行统一化,达到花都公安形象最大化;二是成功完成涉企业务“一窗通办”工作,选取服务中心四楼13号专窗为涉企综合窗口,入驻所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8项。其中,我分局是全市公安机关首个尝试将“无犯罪记录证明”来函查询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分局;三是成功试点涉个人业务“一窗通办”工作,将公安政务服务专厅23号窗口设置为涉个人业务“一窗通办”试点窗口,涉及“普通护照、澳门个人游”,“出生登记、户口市内迁移”以及“驾驶证迁入、行驶证遗失补办”共6项政务服务事项,并通过窗口设置、人员配备、现场预约取号机制完善等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成功进行取派号系统升级改造,着力提升群众现场预约、取号的便利性,将出入境取号机、户政取号机、车管取号机功能整合为公安业务一体化自助取号机器,业务涵盖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政务服务专厅所有涉个人政务服务事项,并创新性新增“一窗通办”综合业务取号界面;五是成功落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要求,在窗口摆放显著标志,完善首接责任制,分流至各业务警种跟踪落实反馈事项,接轨出入境窗口调解、户政领导值班岗、车管“一号窗口”和便民服务室的现场协调程序,实现“统一问题反馈,分流解决,统一整理跟踪”改革目标。

  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我分局一是编撰《花都区公安分局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工作指引手册》,正文内容共5万余字,涉及286份材料、123份材料模板,涵盖各事项的基本信息、材料清单、受理规范等内容,是实用性很强的操作指南。二是做好专窗人员培训工作。在市局审管处组织下,派员外出东莞、佛山、汕头等地参与实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此外,在审管处的指导下,分局多次组织行政审批责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线下统一培训和跟踪指导,形成良好工作协调机制。涉企综合窗口贯彻“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窗出件”的办理模式既保证办理量较少的业务的线下整合、又保证了公安政务服务监管到位。三是做好“回头看”工作。根据“好差评”工单、“12345”热线工单、堵点痛点专项行动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线上线下统一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改革红利惠民到位。

  (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我分局配合区司法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系统;配合区信用办完善“双公示”目录,定期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定期报送失信企业惩戒案例;工作日常监督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相结合,完善对群众、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022年,我分局完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5项,对75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牵头跨部门抽查任务1项,对5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2项,对8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 

  (六)实施效果情况。

  2022年,我分局根据市府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穗府函〔2021〕222号)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结合分局行政审批单位职权范围,梳理工作分解表,制定分局方案后有序开展各项工作。11月28日,省政府召开2022年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简称“国评”)迎评部署会,市公安局和区政数局一直在统筹组织迎检工作,分局层面也紧抓落实。我分局“国评”迎检事项共有246项,其中依申请事项121项(行政许可事项82项),公共服务事项125项,内含高频事项91项。

  我分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达93.17%、即办率达79.27%,减跑动达0.0366,办事四级深度达96.34%,共录入46项“一件事”便民事项、42项“一件事”导办、224项材料导办、212项办理项导办。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政务服务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分局应利用基层公安机关优势,着眼于办事企业、群众的紧切需求,在充分发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制”“全程网办”“自助办”等现有改革措施下,拓宽改革措施受众面,持续探寻更优、更有效的服务措施和监管措施,并争取获得上级部门支持进行改革创新,形成花都公安改革新风尚。

  (二)行政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我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涉及群众、企业事项甚多。在日常工作中,应当进一步增强行政监管能力,有机结合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12345”热线等多种渠道,对许可事项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确保许可事项依法依规进行,有助于聚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2023年,我分局会严格落实市局、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探索“枫桥式政务大厅和窗口”的试点培育工作,持续深入探索公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专窗设置工作,探索“云坐席”入驻政务服务事项;着重关注窗口服务质量提升、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性整改、减证便民措施落实、弱势群体服务倾斜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好差评”工作,持续提升网上办事评价率、大厅办事评价率,并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整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回应人民群众最急切的期望,提高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公安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打造花都公安政务品牌。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