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01月14日 16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花东派出所核实一名未成年盗窃嫌疑人,核实到该人员在富力金港城有过两起盗窃,经调查嫌疑人侯金杨,男,14周岁,供述自己在2023年1月1日至8日期间在富力金港城附近盗窃过两起电瓶车电瓶,其中盗取电瓶两个,电动车两辆(偷取里面电瓶,电动车遗弃路边,现已找回),因被盗电瓶车及电瓶未有事主认领且未有备案,但嫌疑人侯金杨有涉嫌盗窃的违法事实,故查扣了涉案电动车两辆,一台金色电动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对查扣的两辆电动车依法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