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2年7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房志华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涉案电动车两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电动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二、
2017年4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戈靖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涉案自行车一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自行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三、
2022年3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林选刚介绍卖淫案中依法扣押涉案摩托车一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摩托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四、
2021年10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黄流琼等人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涉案电动车四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电动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五、
2021年4月22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唐炼峰非法经营案中依法扣押涉案小汽车一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小汽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六、
2018年11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唐炼峰非法经营案中依法扣押涉案小货车一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小货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
七、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城东派出所在侦办王伟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涉案电动车两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电动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城东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