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3年1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花侨派出所在侦办一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扣押物品1件(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1辆汽车依法处理。
(二)
2018年6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花侨派出所在在侦办一宗“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北路22号中亨实业有限公司被抢劫案” 扣押物品1件(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1辆无牌绿色皮卡车依法处理。
(三)
2022年01月06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花侨派出所在在侦办一宗盗窃案中 扣押物品1件(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1辆无牌绿色皮卡车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侨北二街6号花侨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