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3年07月26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段覃武林被抢劫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项链1条(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项链1条依法处理。
(二)
2017年11月24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赵珺等贩卖毒品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辆摩托车依法处理。
(三)
2013年4月5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刘忠华被抢夺耳环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摩托车一辆依法处理。
(四)
2018年05月,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张亮被诈骗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五辆摩托车依法处理。
(五)
2022年1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韦彩龙其他盗窃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辆摩托车依法处理。
(六)
2022年7月13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唐路冬等人盗窃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辆摩托车依法处理。
(七)
2022年07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张冬林盗窃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辆自行车依法处理。
(八)
2022年05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刘志辉盗窃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车辆1辆(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辆轿车依法处理。
(九)
2017年09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秀全派出所在侦办何萍被诈骗案中依法查获涉案(扣押)手机1台(详见表格)。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多种方式、途径仍未联系上财物原主。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一台手机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