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4月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文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王 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审批管理科、林业管理科、地质矿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科、护林防火科、区林业工作站(区九湾潭林场)工作。
胡 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调查和测绘管理科、用途管制科、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工作。其中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合署办公。
丰 晔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和村庄规划科、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工作。
骆卫国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三级调研员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确权登记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区地理信息中心(区测绘管理所)工作。
邓 楠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规划用地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交通市政规划管理科、人事科、区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工作。
唐满清 三级调研员
协助王栋同志分管地质矿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科工作,协助统筹管理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工会、团委工作。负责王栋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龚海燕 三级调研员
协助骆卫国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统筹局妇委会工作,参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专班工作,负责骆卫国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冯庆良 四级调研员
协助王栋同志分管林业管理科、护林防火科、区林业工作站(区九湾潭林场)工作。负责绿美花都生态建设工作专班、负责林长办工作及王栋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谢雄文 四级调研员
协助邓楠同志分管规划用地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交通市政管理科工作,负责邓楠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胡剑新 四级调研员
协助丰晔同志分管办公室、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和村庄规划科工作。负责“百千万工程”要素保障专班规资工作组工作及丰晔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吴武涛 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
主持该中心全面工作。
欧阳德 区林业工作站(区九湾潭林场)主任
主持该站全面工作。
张 琼 区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主任
主持该中心全面工作。
李 军 四级调研员
协助胡杰同志分管用途管制科、执法一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科(执法二大队)、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区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工作。负责胡杰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温锦章 四级调研员
协助王栋同志分管审批管理科工作。负责低效用地、花都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区工改办)、“全域土地整治”专班工作及王栋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常湘林 四级调研员
协助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工作。
雷新堂 四级调研员
协助胡杰同志分管调查和测绘管理科工作,负责胡杰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朱 琼 四级调研员
协助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工作。
常 俊 四级调研员、确权登记科科长
负责确权登记科工作;协助骆卫国同志分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区地理信息中心(区测绘管理所)工作,负责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专班工作及骆卫国同志分工中的其他专班工作。
建立AB角制度:
一、党组成员AB角调整为:
王栋同志的B角为骆卫国同志;
骆卫国同志的B角为邓楠同志;
邓楠同志的B角为王栋同志;
胡杰同志与丰晔同志互为AB角;
党组成员其他分工不变。
二、调研员职责内容明确为:
(一)原则上A角因故无法参加分管工作相关会议时,可以由B角或协管领导代为参会;A角出差、休假、培训、外派期间,相关工作由B角暂代。
(二)协助党组成员分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好日常事务性工作,并审签一般性案件(党组成员视情加签),涉全局性、跨部门的复杂事项,由分管该事项的党组成员牵头处理;党组成员休假、培训、外派期间,继续跟进好协管工作,涉全局性、跨部门的复杂事项,由分管该事项党组成员的B角领导牵头处理。
(三)负责相关专班的全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专班的日常事务、紧急事项、与外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文件审签(党组成员视情加签)等;具体专班可由相应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具体负责的调研员同志进行更新安排。
(四)承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分工自2025年4月7日开始执行。
中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党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