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曾昭坪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充电设施使用点的管理意见和建议》(第201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街迅速制定了《花城街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治理
我街将采纳代表意见,大力支持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研发,狠抓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生产质量,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管理,开展全街辖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场所情况排查。
二、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
由街消安委办联合统筹各相关部门,牵头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督办等相关工作,通过调研评估、据实合理确定不同场所建设数量指标,推动各村居、辖区各单位实施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
三、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我街将重点建设以下11类场所的集中充电设施:1.在规划建设和拟建的小区、学校、商场、企业等公共场所,科学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2.有物业管理的在建、既有小区。3.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含老旧小区)。4.村民自建房和出租屋集中区域。5.中小学校。6.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大型企业。7.批发商城、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8.公共停车场。9.快递行业。10.外卖行业。11.城中村。
四、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五进”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以便捷的方式辨识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是否正规、合格,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我街将按照《花都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持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最大限度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梁志彬,联系电话:8968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