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MB2D138356/2016-05790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6-01-08
名称: 花都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1-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花都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6-01-0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环保宣传,严格环保执法,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抓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

  

  水环境治理扎实有效。一是落实花都区11条河涌“一涌一册”建档工作。我局进一步充实完善“一涌一册”环境建档工作,对巴江河、大陵河等9条河涌74家污染源进行了更新排查,对检查发现的超标排放、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从根源落实污染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流溪河治理。全面摸查污染源头,对流溪河流域(花都段)共核查污染生产企业20家、餐饮单位128家、禽畜养殖户265户。建立了污染源“一源一档”,从严监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清理关停污染企业,共立案查处违法排污行为21宗,责令停产6家,当场查封1宗,停产整治1宗,强制断电4宗。严格审批关,防止产生新污染源。清理关闭沿岸禽畜养殖场,现已清理关闭28户,剩余的237户正在动员其自行关闭搬迁,计划2016年前完成对禁养区内的禽畜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广佛跨界河流整治。狠抓广佛跨界河治理,着力加强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水污染,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对列入拟淘汰的广佛跨界河流流域内57家重污染企业关停了41家,实施现场查封38宗。通过严办环保部督办案件,淘汰关停了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的53家石灰厂和51家铸造厂,清除污染源,促进环境改善。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共计排查污染源28家,查处违法排污口13个。开展了9次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2宗,罚款金额12万元,关停污染源3家,拆除违法排污口3个。5月份,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客观评价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管理状况。花东镇东部、石角水厂物理隔离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隔离网总长度1公里。对流溪河流域等重点整治区域的涉水重污染项目实行区域限批,我区三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无电镀、漂染、酸洗等重污染企业。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有力。一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我区于2015年2月11日颁布实施《广州市花都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实现了我区禁燃高污染燃料的突破性进展。二是加强工业锅炉废气污染整治。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引导企业逐步整改或关停汽车城片区小锅炉工作方案》,核查拟纳入集中供热项目范围内企业81家,基本实现汽车城片区工业园的6个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推进46台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和61台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综合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锅炉使用企业428家694台,出动执法人员841人次,监测锅炉180台次,立案查处48宗,预计能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大力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我区对135余个在建建设项目、拆迁项目、已征待建地及已拍卖地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性检查。检查中对治理和保洁不力的35家建设、施工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各类易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5245台次,查处洒漏、违反装载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2563件次,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有效。

  

  噪音管控工作稳定向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与区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建筑、商业、娱乐等场所的噪音管控治理。截至目前共处理噪声投诉512宗,共出动执法车辆197台次,执法人员566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56单,立案查处9宗。圆满完成高考期间噪音管控工作任务。

  

  固废和辐射源管理切实到位。我局严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监督各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妥善处理,指导企业如实做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申领工作。完成了本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及联单审核工作,全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共210家,转移联单共3628份。核辐射管理安全,督促企业完成了核技术应用项目基本信息表及核安全评估报告的填写,积极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完成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全区各核技术项目应用单位完成安全评估报告及信息表报送工作。

  

  (二)抓新法实施,环境执法实现新突破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按照新法要求,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方式,提高环境执法效率。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06人次,检查企业3388家次。全年立案334宗,共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232宗,罚款金额360.1145万元,行政处理决定书43宗,环保行政复议1宗,环保行政诉讼0宗。行政处罚中,责令停止生产(或营业、运行)81宗,限期改正违法行为149宗,限制生产1宗、停产整治1宗。对逾期未履行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86家企业(含去年下半年第三、四季度)依法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已执行案件78宗。

  

  按新环保法实施的配套办法,2015年我局依法向区公安部门移送涉刑案件3宗、移送申请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宗,均得到区公安部门的受理和侦办。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我区环境违法行为,较好的促进了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是圆满完成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上半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要求以及《花都区落实2014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工作方案》的部署,对花都区茶塘村区域51家铸造企业和全区53家石灰厂进行了全面整治检查。行动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9份,责令违法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履行改正违法行为的违法企业,送达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停业、关闭的通知》71份。10月13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发文,我区督办案件通过验收,予以摘牌。

  

  二是组织开展了学校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学校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先后三次与区教育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全区所有学校均进行了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检查企业198家次,立案11宗,责令整改34宗,加强管理4宗,责令停产搬迁9宗,搬迁取缔7宗,查封1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宗,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案件1宗,处罚金额5万元。经回访,涉及整治工作的18所学校满意率均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三是开展了全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今年以来,我局集中力量对9项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跟踪治理,成效明显。截至目前,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已成功摘牌,狮岭镇旗星小学周边企业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颐和盛世小区业主污染投诉问题涉及的主要污染源已依法查处,广州市花都区华剑铝制品厂违法排污问题已按要求整改,万科兰乔圣菲、一品书院、芙蓉花园和绿茵豪苑4个小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跨界河流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四是抓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局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4007宗(市12345热线1526宗,市局转办402宗,区信访局转办80宗,区长专线1248宗,本局来电727宗,来访24批33人次)。所有案件中,大气污染占62%,水污染占6%,噪声污染占18%,三产污染占11%,其他占3%。全年受理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上升34%。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结3974宗,办结率为99.2%,所有办结案件均有回复,回复率为100%。其中,我局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信访投诉问题和各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狮岭镇集贤村污染信访问题、花山镇永明村某鱼塘死鱼事件、颐和盛世周边731乡道臭气扰民问题等。

  

  (三)抓环保准入,项目管理体现新水平

  

  环评审批是源头防范污染的控制闸。为此,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和项目选址关,从源头控制好污染源。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22个,涉及总投资449.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1.7亿元,通过验收审批建设项目133个。做好重点项目环保手续办理的跟踪服务工作,目前已完成S118(龙口-迎宾大道段)改造工程、清布村社区商业中心建设项目、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花都大道(机场北进场路口至红棉大道段)扩建改造工程、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万达茂和住宅区项目、景天路等13条中轴线市政道路项目、东镜南路工程等省、市、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积极推动我区重点民生工程花都区公益性骨灰楼、殡仪馆迁建工程等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协调处理项目涉及的生态严格控制区调整工作。积极配合广州市环保局完成广州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400MW级燃气—蒸汽热电联产项目等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积极为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提供环保服务。二是积极推进各项环保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审查工作。《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已经批准实施。编制完成《花都区“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并按程序征询我区各职能部门意见,接下来将通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该规划进行论证;协调、推动广州市花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工作;目前《CH0401-CH0406规划管理单元(芙蓉旅游度假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广州市花都区芙蓉旅游度假区规划(专章)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我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批复。三是抓生态创绿,绿色创建取得新进展。我局指导和督促各村镇把生态资金有效地的投入到生态建设使用中,其中转移了区级生态建设资金80万元,上级补助结转资金约226万元,范围涵盖七村四镇。今年以来,我区已成功创建四个省级绿色社区(骏威、桂花、百合和雅宝社区),并于6月5日举行了授牌仪式。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省级绿色社区9个,市级26个,区级40个。

  

  (四)抓总量减排,污染减排获得新成效

  

  我局严格按照《广州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要求,积极部署、分类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作。截至11月底,我区已完成减排工程项目36个,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5个,工业污染源结构减排项目4个,工程治理项目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1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闭项目15个。我局计得2015年我区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预计完成约6173.89吨,为全年任务的305%,新增氨氮削减量预计完成约318.47吨,为全年任务的194%,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预计完成约207.68吨,为全年任务的222%,新增氮氧化物削减量预计完成约42.64吨,为全年任务的260% (以上汇总数据未计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数据,相关数据正送上级环保部门审核中)。

  

  (五)抓监测职能,环境监测工作开创新局面

  

  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监测技术规范、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监督、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的职能作用,环境监测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监测能力不断提高。我区环境监测站顺利通过了计量认证复评审和扩项、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站的监督检查以及广州市的环境监测网络站监测工作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信力。积极开展花都区环境空气质量新增监测点位建设工作,2014年我局完成了花都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优化布点研究工作,截至目前,花东镇花东中学和梯面镇梯面小学两个站点已完成站房建设,进入仪器安装调试阶段,赤坭镇华南小学站点正在进行站房建设。

  二是监测任务圆满完成。全年按时完成饮用水源水、跨界河流断面和地表水枯、丰、平水期的采样监测分析工作,共获得有效数据1694个、344个和1628个,河涌水质监测获得有效数据1008个。截至11月,我局共向社会发布AQI空气质量日报315期,周报45期,空气优良天数为247天,空气优良率达到76.9%。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共获有效数据217个,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共获有效数据360个。

  

  (六)抓宣传教育,环保氛围展现新气象

  

  我局坚持把环保宣传教育放在环保工作的显著位置,以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为出发点,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一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爱护环境”主题月为契机,积极开展环境普法、绿色低碳生活宣传和建设节约型单位活动,组织了环保主题群众文艺表演3场,制作了20块环保知识展板进行巡回展览,印制和发放宣教画册、海报、节能标签等宣传品20000余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增强新闻报道投放量与投放面,截至12月,共投发稿件350余篇,被采用刊发稿120余篇,其中我局在《珠江环境报》的稿件采用量居广州市各区第一位。三是以创建省级绿色社区、建设生态乡村工作为牵引,不断巩固和发展环保宣传阵地,我局先后投入近100万元支持云峰社区创建省级绿色社区和花东镇高溪村等5条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同时对已有的110余个社区大型宣传栏进行维护更新。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宣传、教育和环保部门为主体,社会各界及志愿团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环保宣教氛围。   

  

  (七)抓队伍建设,整体素质实现新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理顺环境执法机制和体制,加强环保组织和队伍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继续加强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局领导始终把班子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班子调整和分工安排,确保班子的完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班子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学习上做好领航,在工作上务实进取,在争创“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上不断深化。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各科室及个人要明确细化职责及分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制定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行政问责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环境违法举报等制度。三是强化敬业精神。结合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局领导带头讲党课,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推进中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以强烈的责任心破解工作难题,积极营造想做事、敢做事、能做事、做好事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以纪律教育学习月和深入纠正“四风”防反弹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理论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理念,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两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及四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局中层骨干力量和科室领导力量,为全局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目前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有打攻坚战的紧迫意识,又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主要问题有:我区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环境敏感、环境风险高发与环境意识升级共存叠加时期,环境压力继续加大,农业源减排工作推进较缓慢,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非常艰巨;落后淘汰的生产工艺依然存在,无牌无证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环保信访数量持续增加,公众环境诉求日益强烈;大气、水等生态环境质量与国家和省市要求、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仍然比较严重,特别是流溪河、巴江河等广佛跨界河涌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艰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环保基础设施、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还需继续加强,环保执法人员数量与日益增大的工作量不平衡,各街镇尚未建立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镇级的环保人员少且身兼多职,对部分环境问题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部分企业对环境保护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为了获取局部利益和短期效益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现象时有发生;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管的能力较弱,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联合执法能力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创新思路,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推动美丽花都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环境项目准入,严格环境执法,主动服务,依法治污,突出抓好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变机关作风

  

  我局将立足环保工作的实际,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目标,主要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学习教育工作,增强了明辨是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视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依法行政,助力“法治花都”建设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方案,努力增强我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法治思维水平,确实将法治建设理念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按法律办事,杜绝有法不依、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二是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监督约束等内部制度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三)严格环保准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把关,把环评文件的审批作为保障我区科学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积极淘汰位于水源保护区、中心城区以及非产业园区的漂染、皮革制造、小型化工及铸造等“两高一低”企业。积极协调推进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达标整治)工程、广州北江引水水源工程、机场高新科技(光电子)产业基地项目、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项目、汽车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及电网建设等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二是积极推动《花都区“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发展规划》审查工作,继续推进广州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花都片区调整工作。根据芙蓉旅游度假区内项目准入机制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协调项目涉及的生态严格控制区调整工作及具体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积极协调推动我区重点民生工程花都区殡仪馆迁建工程、花都区公益性骨灰楼涉及生态严控区调整及环评审批工作。

  

  (四)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污染防治体系

  

  一是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重污染企业(国控企业、重点风险源、电镀、漂染企业、皮革、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区域(饮用水源、水库周边、花都湖流域、巴江河、流溪河及11条河涌周边企业)、重点项目的检查监控力度,加强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管理,督促未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任务的企业按时完成任务。继续抓好11条河涌周边涉水企业的检查监控,坚决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行为,继续贯彻落实省环保厅5月29日召开的广佛跨界区域水污染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强与南海区、三水区联合执法、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等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上下游联合治污,力争我区河涌水质稳定向好。二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有机废物、扬尘污染、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继续加大对非法炼油厂、铝灰厂、地下工厂等的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五)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及时化解矛盾

  

  继续探索投诉受理和处理新路子,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按照有理、有节的原则,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确保投诉处理率达到100%。保持环境投诉系统24小时畅通,值班员在岗尽职,热情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建立好群众来访登记台帐。按期依法办理各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按要求予以答复。对重点投诉案件,采取多种措施,多方协调,主动出击,果断处置,有效化解矛盾,消除影响。对重复信访案件情况要全面掌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确保重复投诉率同比下降25%。增强对环境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做好调查,摸清情况,依法处理,不断提高案件回访满意率。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树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空铁联运枢纽、门户花园城区、先进制造基地、生态休闲绿廊、幸福宜居花都”目标,进一步树立脚踏实地、狠抓落实、抓出成效的工作作风,提高新形势下破解难题的能力,努力开创花都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