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565L/2025-00018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花都区查获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5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花都区查获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案

发布日期:2025-01-15  浏览次数:-

  近日,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在许广高速新华出口路段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检查时,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案件,有效防范化解了危险品运输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在检查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时,发现司机神情紧张,面对证件检查和货物询问时支支吾吾。打开车厢后,执法人员发现车内满载液化石油气瓶(均内含气体)。经进一步核查,该车并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司机交代,因认为车厢全密闭不易被察觉,便心存侥幸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图片1.png

  经调查取证,该司机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花都区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运输经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液化石油气瓶危险系数极高,堪称 “移动炸弹”,一旦遭遇火源,极易引发爆炸。花都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提醒各生产单位、经营者及运输人员,务必依法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守生命安全底线。接下来,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