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道路运输业户:
为规范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我局于2025年3月4日在花都区交通运输局网站对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货车进行了通告,通知相关业户补办审验手续。截至2025年3月12日,即通告期结束后仍有5台车辆(见附件)未审验《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八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决定对上述5台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依法公告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共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