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道路运输业户:
为规范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我站对区属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了清查,发现有如下1台营运货车(见附件)逾期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请相关业户务必于2023年4月5日前到花都区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或花都区交通管理总站政务科窗口补办相关车辆年审手续,对逾期未办者我站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件,一切后果由业户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逾期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管理总站
2023年3月31日
逾期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