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教育局收到12345热线求助工单,市民反映:“有房产用于出租,咨询如租客为本地户籍情况下,由教育部门直接统筹至房产对口学校是否占用房产学位”。
区教育局收到工单后指引市民:根据市民所述,租住户按居住地(租房)统筹学位,而非按户籍地统筹学位,即代表租户孩子占用该房产学位,如租住户通过租房方式统筹入读公办学校,都需要咨询房东该住宅是否有小孩在对口小学读书,如房产学位未被占用,且房东同意租户使用该学位,则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报名审核资料时,由房东陪同到现场进行确认。如市民仍有疑问,可关注“广州花都教育”公众号。
市民表示知悉,同时对花都区教育局的处理效率和结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