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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6458/2024-00358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9-25
名称: 区教育局为市民就房产学位问题答疑解惑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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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为市民就房产学位问题答疑解惑

发布日期:2024-09-25  浏览次数:-

  近日,区教育局收到12345热线求助工单,市民反映:“有房产用于出租,咨询如租客为本地户籍情况下,由教育部门直接统筹至房产对口学校是否占用房产学位”。

  区教育局收到工单后指引市民:根据市民所述,租住户按居住地(租房)统筹学位,而非按户籍地统筹学位,即代表租户孩子占用该房产学位,如租住户通过租房方式统筹入读公办学校,都需要咨询房东该住宅是否有小孩在对口小学读书,如房产学位未被占用,且房东同意租户使用该学位,则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报名审核资料时,由房东陪同到现场进行确认。如市民仍有疑问,可关注“广州花都教育”公众号。

  市民表示知悉,同时对花都区教育局的处理效率和结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