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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MB2D06053J/2025-00036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3-28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花都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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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花都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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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花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增强区属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推进落实健康广州行动,依据《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府〔2019〕6号)及《关于推进落实健康广州行动(2020-2030年)责任分工的通知》(花健推委[202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花都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花都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应是花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且当年申报及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组其他成员,当年申报及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五)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6人,确有需要超出人数限制的,必须书面说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二、支持方向

  病毒溯源及传播途径、传播规律研究;癌症防治、筛查新技术研发;抗肿瘤新药研发;诊疗技术等全链条研究;呼吸疾病、传染病(如慢阻肺、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早期筛查、早期治疗、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心理健康、妇幼健康、儿童保健、优生优育、职业病、慢性病、老年病等相关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的技术研究;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保健等研究;卫生管理方面的研究等。

  三、立项方式

  项目立项需同时满足评审得分在总申报项目数的前80%以内,且得分在60分以上的条件(原则上不给予区财政资金扶持)。

  四、项目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五、项目实施说明

  各申报单位推荐的项目,由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立项。立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在项目期满3个月内由承担单位须提出项目的结题验收申请,具体参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

  六、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    

  1.《花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组全部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5.科研伦理审查批件。

  (二)可以提供:    

  其他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有效);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应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有效)。

  七、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2025年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不予受理:

  (一)曾经实施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终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八、注意事项

  (一)科研人员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并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主动申请伦理审查,接受伦理监督。

  (二)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立项项目在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任务书,项目申报书内容在签订任务书时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请申报人如实填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把关。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五)立项项目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次,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原件)-附件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标明页码并与目录对应,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如有)、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要填写齐全,连同申报汇总表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到受理点,不接受个人报送。

    (二)电子版材料: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需签名及盖章)的PDF版材料(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全称)。

  (三)报送时间:2025年4月29日-30日。

  (四)受理地点: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67号701室科技创新科(联系人:罗燕红,电话:36881333)

  附件:1.花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2.2025年花都区医疗卫生一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