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穗工信函〔2022〕130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和广州市工信局要求,对花都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和专项奖励资金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应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标准符合型合格报告,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二)建设前已在区科工商局备案登记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三)建成投运并通过验收(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四)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
(五)2019-2021年期间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羊城充与粤易充两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只需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公章);
(六)申报企业(即项目投资主体)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由羊城充平台在开具的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里予以说明)。
二、补贴标准
(一)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接入平台,按照直流桩120~300元/千瓦、交流桩20~6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800元/千瓦;
(二)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接入平台,按照直流桩100~125元/千瓦、交流桩15~25元/千瓦、换电设施500~600元/千瓦;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参照原通知附件1、2)、项目内容、实施效果、充电站点形象照片等。
(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税务信用等级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基础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接入羊城充监管平台的证明(向羊城充平台申请开具充换电设施接入证明,接入证明由羊城充平台负责加盖粤易充平台的公章)。
(四)项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充电设备购买合同,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或换电站装机容量证明材料。
(七)按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形成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到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和电力管理科(花都区天贵路67号505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tiangl@huadu.gov.cn。
五、补充说明
若本通知与《花都区科工商信局关于申报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和《花都区科工商信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存在内容冲突,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田广琳,电话:8688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