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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75X9/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03
名称: 花都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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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外事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治维稳、信访、安全、保密、应急、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内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记账、核算;参与拟订有关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并按照区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编制本系统内单位的会计报表,定期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分析,按月向有关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纳入核算中心统管单位的票据、会计档案;承担本系统内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社会组织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内社会组织的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登记前业务指导工作,统计分析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形式审查工作,监督检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负责受理社会组织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工作并予以查处;负责社会组织信访.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区内社会组织档案和信息的管理,推进全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承办各级社会救助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督工作,指导各镇(街)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受理求助人员的投诉举报并作调查处理,承担区救助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福利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老龄事业发展;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工作,承担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评价和老年人福利相关工作;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及管理工作,推动孤儿和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儿童供养、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和儿童送养审核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按权限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长者长寿保健金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五)社会事务科。承担镇街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区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青妇、关工委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