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喜迎了第113个国际劳动妇女节。为切实保障好困境流浪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多年来,花都救助加强党建引领,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初心理念,肩负起保障全区流浪妇女、儿童身心安全的神圣职责,全力推进各类关爱妇幼、温暖妇幼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妇幼救助服务水平,全方位保障好流浪妇幼的合法权益。
夯实各级责任,铺设保障通途
面对妇女、儿童这类特殊的弱小群体,花都区救助管理站按救助管理条例规定,即救助管理机构须依法履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服务的职责,规范设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专门保护由有关部门护送或主动寻求庇护救助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食宿等临时救助服务,救助期间,安排社工及时跟进个案,开展心理调适、亲情辅导、关系疏导、救助评估等服务,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受侵害的救助对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她们提供专业帮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让那些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们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协助她们向属地、妇联、残联、未保中心、劳动部门等机构完成转介安置,使她们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保护。此外,为保障流浪妇幼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花都区民政局积极发挥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着力推动联席会议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协同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和回归安置稳固等方面作出成效,切实推动流浪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广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规定,花都区人民政府亦不断夯实流浪乞讨人员属地管理职责,坚持发挥网格作用巩固基层治理成效,坚持全链条无缝对接原则,做好流浪妇女、儿童的查收救管工作,严格防范此类特殊困难群体侵害他人和被他人侵害的双重风险,并将对这类群体的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彻底打通保障流浪妇幼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日前,我区花东镇杨一村一名女性村民梁某因患精神疾病走失街头,后被热心群众发现并向属地民政部门进行报告,经进核实协调,最终由花东镇公共服务办将其护送回家。梁某回归家庭后,花都区流动救助服务队多次对她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到梁某所在的村委及社工机构人员每天都会前去照看她的生活起居,其丈夫及子女也会定期向村委报告梁某的相关情况。然而回家后的梁某病情常常反复,造成了一定的家庭困难及生活矛盾。区服务队督促属地落实好帮扶管理职责,并会同镇、村妇女干部以及区残联购买服务(广州市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一道耐心做梁某家属的思想工作,一开始家属顾虑颇多,多次推辞,于是工作人员从家庭义务及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多次进行交谈,化解他们的心理矛盾与思想顾虑。2023年3月16日,梁某的家属终于同意将其送往花都区圣泉医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心理治疗,由村委、综治办、派出所、医院等单位进行联合协调与执行,待梁某病情稳定,出院后便能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此次行动反映了我区各级力量始终致力于攻克困难妇女、儿童在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各类难题,坚决保护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定推进我区妇幼权益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决心与意志,不断促进涉妇女、儿童权益的争议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实质解决,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落实救助保护,创设服务平台
尊重妇幼、保护妇幼,是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为了保护流落街头的妇女及儿童,花都区流动救助服务队每日花大力气去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让那些特殊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帮助,感受到关怀与温暖。2021年9月初,区服务队通过驻点社工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启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链接社会救助资源,募集到含婴儿衣服、奶粉、纸尿裤、儿童口罩、湿巾毛巾在内的婴儿用品一份,联合狮岭镇合益派出所、狮岭镇“优势力”社工站,跟进并协助一名无力缴纳房租,刚出月子且携带四男童的产妇方某完成购票返乡。期间工作人员为产妇及其儿子派发婴儿用品、食品等物资,并协助产妇照料好刚满月的男婴,安排母子一家进行用餐及午休。在办理好购票返乡手续后,区服务队使用救助车辆护送他们前往广州火车站。2022年7月,一位摔伤腰部的困难女性朱某来到区民政局进行求助,她无法行走、无力谋生,被男性友人遗弃而流落街头。于是区服务队把她送到中医院进行治疗,并多次去到医院探视开导她。治疗一个多月以后,她的腰伤基本痊愈,精神也振作了起来,同意返回老家开始新的生活。区服务队出派女性工作人员搀扶着朱某来到广州北站,候车的时候工作人员细致地为其整理好着装仪容,并在火车到站后,背着她赶上了火车,最后还嘱托高铁工作人员对其予以帮助及照看。通过对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区服务队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及时送到群众身边去,让救助机构成为困难群众可信赖、能信赖的知心人、贴心人。
2022年9月,区服务队巡查发现一名陈姓流浪女子,携带11岁的儿童。陈某离异且没有亲友可以投靠,拖欠房租、流离失所,只能带着孩子四处拾荒。区服务队护送两人完成核酸检测,并告知其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属地帮扶政策,经过劝说,陈某同意带孩子返乡。于是工作人员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白云区大岭村村委,村委同意安置母子二人,表示陈某返乡后可安排其租住房子并协助孩童就近入学。村委负责人当晚便派车将母子二人接回属地。后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因陈某改变主意,村委已为其在花都区新华街找到一份打零散工的工作,并在大塘边村附近为其租设了一间住房。2022年11月,在疫情封控期间,区服务队于站前路拆迁房内发现一名携带两幼儿的露宿妇女王某,迅速协调新华街道及站前派出所将母女三人护送到庇护场所妥善安置。次日,新华街丽雅社区为她们送上奶粉、纸尿片、湿纸巾等母婴用品,区服务队驻点街面社工向王某详细了解了她的婚恋孕育状况、流浪原因以及今后的规划,建议其为适龄子女接种新冠疫苗以降低感染风险,待疫情稳定后到广州投靠亲属,但其始终不愿返乡也不愿寻找孩子父亲,只想继续待在花都。于是区服务队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并联系到王某的父亲,最终由王某父亲向王某提供了经济支持,解决了住房需求,帮助她及孩子们脱离了流浪露宿的困境。
类似的救助故事还有许许多多,作为新时期社会救助战线的主力军,花都救助工作者将自己的真诚与热情献给了那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献给了维护民生、保障民权、化解社会矛盾的救助管理事业,尤其对救助对象中的妇女、儿童给予了更多的关爱与呵护,为救助保护流浪妇幼、创建和谐平安花都作出了成绩。下一步,花都救助将继续完善妇女、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打造一流的救助服务平台,继续为困境流浪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送温暖,不断提升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