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2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456.33万元。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456.33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4.5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2]3号)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2022年下拨4.5万元,支出4.5万元。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451.83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1〕62号),为60周岁及以上的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人员中失能及部分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以及本人月收入低于2020年度广东省城乡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失能和部分失能户籍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实际支出2904485.74元,结余1613814.26元。拟结转于2023年继续使用。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2年我区未收到省级福彩公益金扶持项目。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2022年提前下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提前下达我区市级福彩公益金842.404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5.5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1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2021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5名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5名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5.5万元。
2.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3.05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1号)有关规定,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照顾需求等级评定进行补贴资助,资助费用采取民办机构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付一半的形式进行。2022年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实际支付2.15万元,结余0.9万元。
3.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配置专业护理床项目71.25万元。为提高我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坚持以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全区敬老院范围内实施专业护理床配置工作。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配置专业护理床项目实际支付71.25万元。
4.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项目24.57万元。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减轻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的影响,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解决经营困难,保持稳定发展,向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疫情防控专项补贴。2022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补贴项目实际支付24.57万元。
5.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31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民〔2021〕126号)要求,广州圣泉医院是我区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会康复服务的中标机构,广州圣泉医院组建一支包括精神科医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在内专业服务团队,采用“个案管理”、“小组活动”、“入户+社区”训练服务等方式,为区内130名特殊困难家庭的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全方位的社区康复服务。2022年实际支出31万元,项目结余为0。
6.市本级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项目344.034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0〕15号),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和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接受助餐配餐服务,给予就餐、送餐、运营补贴。就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就餐费用的四分之一,最高不超过3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为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6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和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送餐服务可享受送餐补贴,其中,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1-3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2元,4-6级补贴标准为每次每次4元。长者饭堂运营机构按实际就餐人次享受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采取自建厨房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3元,采取其他服务模式运营的每人每次1.5元。2022年实际支出241.1029万元,项目结余102.9311万元。结余资金已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
7.花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提升项目200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精神,花都区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获得资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提升项目200万元,其中秀全街120万元、狮岭镇80万元,用于颐康中心设备、医疗器械、家具电器等货物类购置,提升颐康中心养老服务质量,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2022年实际支出80万元,项目结余120万元。结余资金已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
8.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128万元。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2022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我区128万元,用于奖补建设不少于16个标准较高的村居颐康服务站,按第一档奖补不少于10万元、第二档奖补不少于8万元、第三档奖补不少于6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2022年实际支出78万元,项目结余50万元。结余资金已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
9.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经费项目总额为35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穗财保[2021]100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穗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每个镇(街)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其中2022年资助金额为35万元,实际支付33.2164万元,结余1.7836万元。其中,转移支付项目总额35万元,下达新华街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1.2146万元,结余额度1.2149万元;下达新雅街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2.4313万元,结余额度0.5687万元;下达秀全街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花城街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梯面街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花山镇额度8万元,使用额度8万元;下达花东镇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炭步镇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赤坭镇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下达狮岭镇额度3万元,使用额度3万元。
四、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2022年区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区级福彩金共计安排资金8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市福彩金分成区级福彩金项目资金80万元。经2022年区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下达2022年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80万元,资助狮岭镇敬老院升级改造项目30万元、新华街颐养院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花都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康复经费项目16万元。2022年实际支付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