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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MB2D265808/2021-00136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9-02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广州市花都区“十四五”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服务的委托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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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广州市花都区“十四五”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服务的委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我区“十四五”农田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任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决定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广州市花都区“十四五”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十四五”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二、委托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三、委托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穗农〔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在开展农田建设调查的基础上,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农田水利建设(农田建设调查)为重点,综合考虑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任务落实,同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2021年底前完成花都区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深入分析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与发展潜力,对接本地土地利用规划、水利灌区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统筹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治理、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做重点布局,要具体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落实本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农田水利建设(农田建设调查)为重点,综合考虑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任务落实,同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到2025年,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并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2万亩,打造不少于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示范点,实施2宗以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恢复和新增耕地 0.15万亩(均以市下达我区任务为准),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任务落实2552亩以上,积极完成省下达的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助推耕地数量不减少。

  (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二)主要技术工作依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2.《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4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2021〕151 号);

  5.《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穗农〔2021〕103号)

  6.《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落实农田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穗农函〔2021〕256号)

  7.《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3号)

  8.《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9.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45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1年10月31日前提交初步成果;最终成果以上级最新工作要求为准。

  四、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有多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验,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必要时要配合节假日加班;

  2.项目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对外公开发表。

  (二)单位资质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和测绘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

  3.服务支撑能力要求:广州市注册的公司或在广州市注册分支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地点(以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为准)。在广东省内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三)相关报名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项目经费预算的80%,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合理说明或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四)提交资料要求

  1.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证书、测绘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措施、售后服务等;

  3.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经验;实施该项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土地规划、测绘专业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及相关专业初级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业绩情况。

  5.能提供车辆、电脑、测量工具等设备保障,可提供本地化服务,能适应协同办公等相关资料;

  6.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证书等证书复印件,相关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和保密工作合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单位资质及服务水平)。

  以上提交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并连同《委托服务申请书》一起封印在文件袋内。

  五、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9月9日下午16:00时。(超时送达概不受理)

  六、申请流程

  申请主体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证明材料等)一并封印。

  申请单位携带封印好的资料报名,报名结束后,现场开标(由于疫情原因,参加开标人员需佩戴口罩)。

  七、选聘流程

  (一)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只有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直接选聘;两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选聘最低报价公司;三家及以上符合资格要求的公司报名,按照接近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原则择优选聘。(对未能选定的项目单位,我局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项目承接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网站发布公告,3天后如无异议即向服务单位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三)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书》后,应在委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7号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501室。

  邮政编码:510800;联系电话:020-86883257。

  联系人:陈先生。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

1.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