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食品认证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穗绿食办〔2022〕4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农〔2019〕173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符合条件的广州市绿色食品认证开展补助。经审核,我区下列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详见附件)享受绿色食品认证补助。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径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0-86971260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