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工伤康复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与医疗救治有所不同,主要通过现代康复的理论和技术,为伤情稳定的工伤职工提供专业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服务,能够最大限度恢复其身体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促进重返工作岗位和回归社会,实现“伤而不残、残而不废”目标。
每一位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都依法享有工伤康复的权利。经治疗伤病情稳定的工伤职工需要工伤康复的,本人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向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确认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同意,工伤职工可以到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其康复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如何申请工伤康复
(1)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我区领取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2101受理窗口;联系电话:36890029);
(2)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用人单位申请需要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名);
(3)将已盖章或签名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出院小结、近期病历等资料递交至区人社局业务办理窗口;
(4)等待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邮寄鉴定结论给单位和工伤职工;
(6)工伤职工等待工伤康复协议机构通知入院或依据鉴定结论到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办理康复住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