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人社监字〔2024〕第4100号
广州卓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经调查,你公司拖欠黄爱岚等5名工人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足额支付被拖欠工人工资,并将工人已经领取工资凭证和书面改正报告报送我局执法二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楼1楼5104室)。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20-86969839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