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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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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8-19
名称: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被催告人:广州市金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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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被催告人:广州市金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8-19  浏览次数:-


花人社监字〔2021〕第1051号

被催告人:广州市金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花都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于2021年7月21日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花人社监字〔2021〕第1051号),责令你单位于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花人社监字〔2021〕第1051号)内容提交材料,但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5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花人社监字〔2021〕第1051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花都区花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路1号

  邮编:510800

  联系人:朱滔                                   电话:86969081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