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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442K/2023-01265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1-27
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退款通知书
文号: 穗花社保退字〔2023〕5013号 发布日期: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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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退款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穗花社保退字〔2023〕5013号

参保人

  姓名:梁智恒,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440102197803******                       

  待遇申领银行账户:6214633138102******,开户银行名称:广州银行      

  经调查待遇申领人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存在重新就业的情况。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你不符合失业待遇领取的条件。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的规定,决定如下:

  收回你2021年2月领取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6041.5元。

  请你在收到本退款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6041.5元汇入我办(广州社保)银行账户。

  我办(广州社保)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

  银行行号:40358100001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广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10045996143001000200003

  附言:退回梁智恒多领失业金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办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社保稽核科,联系电话:020-86969112

  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