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现将《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中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展示技能、切磋技艺平台,进一步提升传统技能人才队伍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主题
技能点亮未来,竞赛成就梦想
二、竞赛项目、时间
(一)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10月20日
(二)养老护理员:10月27日
(三)美容师:11月24日
(四)中式面点师:12月1日
(五)美发师:12月8日
三、竞赛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云山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56号)
四、组织架构
本次竞赛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花都区云山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主办,指导单位为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各项目发证单位如下:
竞赛按要求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整体安排及组织管理工作;并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在广州市花都区云山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竞赛办公室和相关竞赛工作组,负责竞赛具体管理、执行和服务工作。
五、竞赛标准和参赛条件
(一)竞赛项目: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员、美容师、美发师、中式面点师。
(二)竞赛等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
(三)竞赛方式:个人赛,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为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及格(≥60分)方可进入决赛,参加决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理论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为实操技能竞赛。
(四)竞赛标准: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为依据,借鉴省市技能竞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另行公布)。
(五)参赛条件
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在广州市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六)裁判员
竞赛裁判人员由组委会聘请相关行业的资深专家或考评员组成。
六、成绩评定及排名
初赛成绩前70名进入决赛。当初赛成绩相同时,根据多选题、单选题的顺序从高到低的排列,按照多选题、单选题得分高优先原则,决定选手进入决赛的名次。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决赛成绩如出现相同时,则以实操技能模块权重从高到低的排列,按照权重模块得分高优先原则,决定选手最终名次。
竞赛结束后,竞赛成绩排名及获奖情况将在官方渠道公示 5 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结果相关资料报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
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10月15日
养老护理员:10月22日
美容师:11月19日
中式面点师:11月26日
美发师:12月3日
(二)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1.竞赛报名邮箱:28507207@qq.com
2.邮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56号(肖老师)
3.报名咨询电话:肖老师 13600016819
(三)报名材料
1.竞赛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
2.近期大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相片(源文件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大于10K,小于40K,像素>=295*413。相片文件名称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
3.身份证扫描件。
4.参赛选手如有参赛的同类型证书,请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5.参赛选手请提交在广州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证明。
注:报名表和相关资料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四)提交方式
请将竞赛报名表、报名汇总表签名盖章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全部扫描发竞赛报名邮箱,纸质件邮寄至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56号(广州云山职业培训学校)。
八、奖励办法
(一)颁发获奖证书
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未获上述奖项但决赛成绩排名在决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胜奖”证书。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竞赛各项目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其竞赛项目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工种)对应的,由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重复颁发。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述(申诉)均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竞赛顺利进行,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附件1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参赛项目:
附件2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参赛单位名称(盖章):
领队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