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快”部署。该局第一时间开展“假冒特医食品”专项行动, 组织科、所、队三方执法力量,紧盯涉嫌虚假宣传的“倍氨敏”等固体饮料,深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店等场所,重点检查资质条件、进货查验、产品追溯、过程控制、标签标识等事项,对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产品配方设计、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
二是“严”排查。 采取点面结合、线上线下结合、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结合的方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及其产品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查验记录、专区专柜设置、产品包装、宣传海报资料等,严厉整治刮码贴标、标签标识不规范、混淆概念、虚假宣传等问题。督促辖区所有固体饮料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投诉等情况,对部分生产企业进行责任约谈和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
三是“强”宣传。通过微信、短信、QQ群等平台推送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监管内容,告诫提醒经营者规范特殊食品销售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进货关,严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夸大宣传,严禁将固体饮料当成特医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推荐给消费者。大力宣传非法生产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婴配乳粉、特殊医用婴配食品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为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