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花都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以赴打好“平安亚运”硬战,为促进花都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亚运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突出重点,全力为平安亚运保驾护航
(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把做好亚运会前期和亚运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摆上重要位置。一方面,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组织各司法所深入社区、村组、厂矿、企业全方位摸清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纠纷隐患,对重点不稳定群体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国企下岗和退休职工、生活困难户等进行登记造册,对老上访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制定预案,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严防越级上访现象发生;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及值班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司法所和村(居)调委会的地缘优势,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及时掌握苗头性、动态性信息,做到未动先知、有动即知;落实好假期和亚运期间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报送各类纠纷信息。另一方面,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出明确的、操作性强的化解和控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9月至11月还专门开展了“平安亚运百日大会战”活动,组织各调委会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介入涉及民生的拖欠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等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局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使调处工作更加落到实处。截至11月,我区各镇街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85起,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8宗;各村(居)委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570宗,成功调处1479起,成功率为94.2%,防止群体性上访86起,制止群众性械斗56起;组织调解员培训47期,参训人员共计1067人次。(二)有效落实重点人员帮教管控
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属于社会稳定的高危人群,特别是我区刑释解教人员数量多、情况复杂,帮教管控工作难度较大,社区矫正工作也面临人手少、资金不足的难题,花都区司法局努力排除万难,发挥统筹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各帮教小组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具体细致的管控方案和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实现“五不出、三减少”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了亚运安保任务。一是强化重点人员排查。对辖区内重点人员进行地地毯式排查和危险性评估,逐一制定工作台账,落实相应管控措施,防止脱管、漏管。二是强化帮教管控措施。组织基层社区(村、居委)帮教小组,强化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帮教转化工作,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入户见面一次、交流谈心一次、致家属一封信、要求重点帮教人员写一份保证书;积极开展关爱帮扶专项行动,做好重点刑释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安置就业工作,妥善解决其落户、临时住所和生活救济等问题,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点人员应保尽保;制定管控实施方案,对全区排查出的重点管控对象(刑释解教人员52人,社区服刑人员12人),全部建立了“7+1”监管小组,一一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并进行了一次应急演习。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花都区司法局亚运安保督导组,领导亲自挂点督查,于11月2日-11月22日对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0天的亚运安保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亚运安保任务落到实处。截至11月10日,我区共有安置帮教对象累计1652人,安置率为97.49%,帮教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0;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9名,解除矫正38名(正常死亡1名),现在册131名,其中缓刑81名,假释24名,暂予监外执行6名,剥夺政治权利20名,重新犯罪1名,重新犯罪率为0.75%,没有脱管漏管人员。
(三)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力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下基层”等活动,着力满足农民工、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通过降低受理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减免服务收费、提高办案质量等方式,保障困难群众的权益。主动参与信访涉诉案件的调处工作,为有需要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引导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成立花都区平安亚运法律顾问团,多次参与了各种亚运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11月份,全区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43件(其中刑事诉讼代理170件,民事诉讼案件代理499件),承办各类非诉讼法律援助事务674件,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来信9060人次。
二、围绕中心,深入推进法治花都建设
(一)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及时制定下发了《花都区“五五” 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针对各镇(街)、工委、学校分别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标准,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带队的检查组,以听汇报、查资料、提问题等方式多次对全区“五五”普法总体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了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落实到位,迎检工作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同时,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广州”以及“平安亚运”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活动;顺利启动了“12?4”法制宣传周活动;继续深化青少年普法工作,为全区中小学校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定期为学校上法制课;联合紫薇西社区开展了一系列“创文明、迎亚运”专题宣传活动,如大清洁活动、学英语活动、文明交通岗活动、大拇指行动等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此外,继续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橱窗(栏)、宣传流动展板、彩色连环画的基础作用,并加大投入,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与《今日花都》报纸创办“法制天地”专栏27期,在花都电台开设了《法理故事》专题广播30期,与花都区电视台合作制作了12期“法治时空”节目。2010年共举办法律咨询和宣传教育展览活动450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5万份,制发宣传音像品500碟,举办干部培训11期,大大提高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作用。
公证处积极参与亚运建设项目的公证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狮岭镇联星村影响山林高压输电网的保全证据公证工作,确保亚运电力输送;积极为区重大建设项目--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提供公证服务;主动参与东风日产新工厂征地拆迁公证工作,为东风日产上市北京新闻发布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现场公证监督。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扩展服务领域,安装了公证服务平台专线,有效整合了法律服务资源。2010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437件,同比增长5.31%。
(三)规范司法考试管理工作。
4月21日举行了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颁发仪式,为我区40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颁发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办理年度备案、登记。
三、强化基层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执行力
(一)继续抓好全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88号电文,对各司法所在各镇街“中心”建设时被撤掉的标识牌,进行了重新制作和悬挂。同时,以新华司法所为模板,加强各司法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科学的档案管理模式。
(二)积极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执行力。
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系统围绕三个主题:在加强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在创建平安亚运工作上创先争优、在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深入服务促发展上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鼓励在各个岗位争先创优、树立先进典型,在完成本职工作上求新务实、争创一流,全面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队伍呈现出“团结向上、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二是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通过动员会、读书活动、座谈会、专题讲座培训等系列活动,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和亚运安保大局意识,重点突出“服务群众、服务亚运”的宗旨,把工作重心统一转移到抓亚运安保的落实上。
三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我局率先在全区启动纪律教育活动,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把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作为纪律教育的重点,不断完善和创新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明纪律,提高效率,落实便民措施。
四是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目标,从问责制落实抓起,层层签订责任状,保障制度有效执行。并重点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的自觉性。
五是加强人才培训工作。组织09年新进机关的军转干部和新竞岗的中层干部参加脱产20天的任职培训;对09年招聘的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思想摸查和工作考核;对基层法援站开展了集中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
四、2011年工作设想
1、积极谋划“六五”普法规划,提高我区法治建设水平。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带动群众共同学法用法,掀起群众学法的新高潮。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2、继续大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学习借鉴和工作调研力度,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3、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全面规范衔接管控、矫正教育、安置帮困、实施奖惩、社会评估等工作程序,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加大管理、宣传和保障力度,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建立社区矫正度工作交流制度,培育并推出社区矫正工作典型,以点带面,带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跟进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4、加强与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劳动就业信息的互通联动,提高刑释解教的安置率。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帮教工作的社会化。
5、继续跟进区政府领导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高效运转机制,提高我区法治管理水平。
6、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外来工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司法求助、依法维权的观念。
7、大力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岗位责任制,推进学习型、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抓好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力争抓出实效,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