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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725U/2021-00146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9-08
名称: 【我为群众办实事】花都法援多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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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花都法援多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广州市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多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8月31日,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3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872.46万元,其中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638件,为农民工讨薪214.31万元。

  为“讨薪”者开通“绿色通道”

  2021年8月31日上午,受援人陈先生将一面印有“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花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对花都区法律援助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陈先生于2019年4月就职于广州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拒不支付其劳动报酬合计15423元。经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公司拒不履行,陈先生遂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陈先生便向法院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但却无法提供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证据材料,因而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由于家庭经济困难,2020年9月8日,陈先生特向花都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工作人员审核,陈先生的情况属于追索劳动报酬情形,对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当天受理并批准其申请,摇珠指派了广东正善律师事务所汤伟棠律师承办该法律援助案件。经过汤律师的多次奔走和调查取证,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陈先生的诉求,追加公司股东成为被执行人。

  助力化解群体性涉诉信访纠纷

  2021年7月7日,广州市花都区某手袋公司因经营不善停工停产,发布公告辞退徐某等70余名员工。为追讨拖欠的6月份工资、应缴社会保险费及经济补偿金,多名劳动者聚集上访要求相关单位冻结公司资产,尽快解决70余名被辞退员工的诉求。2021年7月14日,徐某等70余人在花都区信访局指引下到花都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接待了70余名劳动者,协助其确认人数、推举代表、理清诉求,指引其分批有序提交申请材料。由于其中12人已达退休年龄,仲裁委不予受理。花都区法律援助处依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及《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分成59人劳动争议案件和12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当天上午顺利完成受理、审批流程,下午及时进行摇珠指派。7月15日19时摇珠结果出来后,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两案的承办律师,告知其案件相关情况。7月16日,两案承办律师领取指派材料并约见了几位代表,沟通案件相关情况。当天,12人劳务合同纠纷全部和解结案。7月20日,59人劳动争议案件的承办律师及时帮助受援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案件开庭后51人调解结案,8人正在等待裁决结果。短短几日,众多受援人的诉求得到了有效满足,纷纷为花都区法律援助处“点赞”。

  上述案例,是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快速反应,运用和解、调解、劳动仲裁等多元化解方式,妥善处理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悉,近年来,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的衔接,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成立驻花都区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日均安排律师值班,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信访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

  高质高效处理多人劳动争议案件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提前介入案件。花都区法律援助处与各相关区直单位、各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合力,共同建立多人劳动争议案件预警机制,及时引导多人劳动争议当事人到花都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并与具备条件的当事人组建微信群,协助其推举代表、确认人数、理清诉求,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办理流程。在申请流程上,为多人劳动争议案件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并提供专案专办服务,加快办理流程;在审批流程上,对群体性劳动案件实行免经济审查,对一般多人劳动争议做到应援尽援,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

  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一是“常态化”开展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自2020年起,花都法援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质量评估活动,实行“一案一评”“每卷必评”,评估后均发布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通报,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近两年,花都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

  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监督管理。强化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入库审核,严格指派业务专长为“劳动争议”的律师承办劳动争议案件。利用广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律师培训中心”平台对新入库及新增业务特长的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业务培训,促使法援律师熟悉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援助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