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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4007514725U/2024-00005 分类: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05
名称: 新雅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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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雅司法所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新雅司法所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一、分类矫正,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初期,根据其年龄、犯罪情况、生活环境、家庭情况以及个性特点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精准矫正,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守法意识,正视自身问题,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矫正,切实增强矫治效果。

  二、分类管理,特殊保护。在日常监管中,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开展入矫、解矫宣告、训诫谈话等环节时,单独开展,不对外公开。期满解除矫正后,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封存。

  三、深入交流,疏导为主。帮教过程中,新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深入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动态、工作学习、家庭生活以及是否遇到困难等情况;采取释法说理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告诫他们要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摆正心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规定,努力改正自身的错误。

  四、强化监护人责任,亲情帮教。针对部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疏于管教的情形,新雅司法所积极干预,通过实地查访、交流沟通等举措,进一步强化监护人责任,配合司法所共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